中秋国庆“双节”网络促销经营行为合规提示

时间:2024-09-15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消费环境,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省网络交易经营者提示如下:

  一、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大对参加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力度,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引导,把好入网审查关。

  二、规范集中促销行为

  网络交易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优化促销规则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

  三、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要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巡查监控制度,发现平台内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原料加工食品。重点把控月饼、螃蟹、水果等节令商品的质量,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四、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要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五、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促销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

  六、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网络交易平台要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台风“摩羯”过境,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促销活动中加大对商户的支持力度。通过降低商户参与门槛,提供流量支持,减少平台收费等多项措施,切实减轻商户负担,吸引更多商户参与促销活动,助力商户复工复产。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yw/gzdt/202409/t20240914_3732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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